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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须知

时间:2020年01月0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加入收藏 】【 字体: 打印

邵阳市少儿图书馆是公益性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我们免费为3-16岁少年儿童及家长,教育工作者和其他需要利用我馆文献的个人或组织机构提供文献资料的借、阅、导读、咨询及各类公益讲座、展览及阅读推广等服务。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气味刺激食品及液体入馆,严禁将宠物带入。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其它与阅读无关物品寄放在存包处。

2.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言谈举止文明,不在馆内嬉笑打闹,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3.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我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不得在馆内从事与我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4.学龄前儿童来馆须由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6. 本馆实行无证阅览文献,凭证外借文献。借书证只限本人及监护人使用,儿童可由家长代借代还。书刊可自行取阅,每次1册,阅后请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期刊、绘本、报纸、工具书等仅限在馆内阅览。

7.借阅图书须出示读者借阅证,每次可借图书3本以内,借期30天。在到期前一周内(该书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到本馆借阅处或登录网站(http://www.hnsyst.net/)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30天(以续借当天为准往后推30天)

8. 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划破损现象,如有污损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遗失本馆书刊者应立即联系我馆工作人员,限期1个月购买完全相同的同版书刊(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否则按书刊原价2倍进行赔偿;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遗失或破损光碟按标价赔偿,如成套光碟丢失或破损1片或数片,按整套光碟价格赔偿;末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遗失书刊光碟一个月内找回原文献的,可凭读者证和原文献退回所赔款额,但仍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不办理退款手续。

9. 批划、涂改、污损书刊光碟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本赔偿10元,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或有撕扯割页的,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交纳赔偿金。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书刊光碟等)擅自携带出馆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10倍交纳赔偿金,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0. 对遗失、污损、偷窃等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读者证(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注销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通报、送交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11.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和其它资产,若人为损坏,视情节赔偿或送交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邵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所有

咨询电话: 0739-5082017